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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上午,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海口市生态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出的第7份罚单,海口市生态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因污染环境被罚款4万元。

据悉,2021年8月10日至2022年7月21日,11个多月的时间里,海口市生态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因存在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已经被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罚7次。7次被处罚具体情况为:

因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符合国家有关载运标准的车辆出场(站),2021年8月10日,海口市生态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被罚款2万元。2021年12月21日,海口市生态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滨海大道使用琼A7170X、琼A7278X、琼A8736X、琼A7067X这4部车辆运输散体物料均未按规定密闭覆盖,1月25日,海口市生态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收到4份罚单,罚款合计1.6万元。

5月11日晚,海口市生态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海口市美兰区长堤路和平天桥路段实施了使用琼A8829X重型自卸货车运输散体物料(海沙)未按规定保持车身整洁的违法行为。6月2日,海口市生态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被罚款0.2万元。

海口市生态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位于美兰区灵山镇东和村委会外堆村的如意岛砂石堆放场,堆放物料时,存在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违法行为。7月21日,海口市生态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被罚款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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