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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东方公安交警持续对酒醉驾等各类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9月10日至16日,共查获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42起。
饮酒驾驶:车辆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的过程中,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
醉酒驾驶:车辆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的过程中,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
酒醉驾处置结果
饮酒驾驶: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驾驶证记12分。
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东方公安交警提示,酒驾害人害己。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勿存侥幸心理做合格守规好司机为自己与他人生命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