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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文昌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许某乐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文昌市纪委监委组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50名领导干部“零距离”旁听庭审,现场接受一堂深刻的廉政警示教育课。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许某乐在2011年至2021年间先后利用担任文昌市东郊镇党委副书记、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等职务的便利,为张某、郭某奋等人在征地补偿、工程承揽、拆违控违等事项提供帮助,非法收受或伙同他人共同收受多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04.6405万元。
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许某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许某乐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请求从轻处罚,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