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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文建豪 徐明锋 摄影报道)“海南省十大专利发明人奖”调整为“海南省专利奖”,是基于什么考虑?5月24日上午,海南省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新闻发言人肖超在《海南省专利奖评奖办法》新闻发布会上进行详细解答。
据肖超介绍,2003年,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促进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省科学技术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第一届“海南省十大专利发明人”评选表彰活动。但由于奖项设置的问题,2012年举办了第四届评选表彰活动后就暂停了。
肖超表示,基于3点考虑,“海南省十大专利发明人奖”调整为“海南省专利奖”。一是参评对象不够广泛,获奖对象也相对集中。“海南省十大专利发明人奖”要求每个参评人拥有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3件,或实用新型专利不少于7件,或两种专利合计不少于5件。我省能满足以上条件的发明人不多,而一些优秀的专利项目,由于不能满足以上条件而不能参评,不利于鼓励和调动全社会参与发明创造,也不利于专利技术转化和产业化发展。
同时,评选周期长,社会影响力不大。“海南省十大专利发明人奖”评选活动通常每2-4年举办一届,2003年至2012年十年期间,一共举办了四届评选活动。由于评选周期长,在社会上影响不大,起不到应有的激励作用。
此外,不利于与中国专利奖有效衔接。198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了中国专利奖,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组织评定的中国专利最高级别奖项,每年举办一届(2008年以前,每两年举办一届),截止目前一共举办了二十四届。省知识产权局作为推荐单位,每年向中国专利奖评审委员会推荐我省优秀的专利项目参评。长期以来,我省未设立“海南省专利奖”,不利于与中国专利奖有效衔接。目前,全国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均设立了省级专利奖,通过奖项的设置极大促进了区域内发明创造的热情,有效推动了区域内科技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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