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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二行政执法支队(简称“第二支队”)查处一起非法行医案件,一名患者在天涯区某诊所就医后死亡。经查,涉事接诊“医生”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就擅自开展医师执业行为。目前,该名“医生”已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今年6月28日,第二支队执法人员在接到辖区卫健部门来函后,对天涯区某诊所展开调查。

经查,6月11日上午,患者李某某因轻微咳嗽加剧烈呕吐等症状,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位于天涯区的某诊所进行输液治疗,现场接诊的“医生”为向某。经向某检查后,给李某某开具注射剂进行输液。当天下午,李某某输液完后,出现胸闷、头晕、呼吸困难、晕倒等症状。

随后,向某开始实施抢救,李某某经抢救有恢复意识。但在大约10分钟左右患者病情加重,随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经120急救人员抢救无效后,当场宣布患者死亡。

经调查了解到,该事发地点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现场接诊的“医生”向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事发时现场无取得资质并注册的医师在场,在卫健部门联网系统中未查询到向某的相关医师信息。

当事人向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擅自开展执业行为,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相关规定,将向某移交公安机关查处,同时,将向某一案抄送三亚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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