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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0月18日,记者获悉,因未按规定储存工资保证金或未提供金融机构保函,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近日,琼海市建筑工程公司被罚款8.75万元。

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结果指出,琼海市建筑工程公司在承建的晟景海岸一期项目中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4月23日,该局依法下达《限期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琼海市建筑工程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在承建上述项目中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的行为,琼海市建筑工程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改正。

据悉,琼海市建筑工程公司由琼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资成立,注册地位于琼海市嘉积镇银海路(苏永銮宅六楼)。针对琼海市建筑工程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10月8日,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琼海市建筑工程公司作出罚款8.75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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