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间,孩子们有的宅在家,有的呼朋唤友出门骑车“潇洒”穿梭在道路、车流中,更有甚者还将车骑上了高速让我们不由捏一把冷汗。

案例一


(相关资料图)

7月17日上午10时许,白沙交警在儋白高速白沙往儋州方向15Km+100m处,发现一名男子驾驶电动车在应急车道上行驶,且后座载有一人,两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见状,执勤交警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驾驶人见到交警时竟慌张到掉头逃跑,面对此状况执勤人员大声怒吼“你不要命了”,两人这时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将车靠边停下。经询问,两名男子均是未成年,驾驶电动车想要去儋州买东西,通过手机查询到此路线距离近就选择了从高速公路前往。

最后,执勤交警将其电动车暂扣后把两人送去就近的阜龙派出所,对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通知家长。

案例二

7月23日,万宁交警在兴隆新中农场苗八村路段发现一辆小型汽车行驶缓慢,交警上前将其拦下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该车驾驶人长相稚嫩,随即让其提供驾驶证件,但该驾驶人支支吾吾,随后交警让其提供身份证件,该驾驶人这才承认自己未成年且无证驾驶的事实。

交警将其带回核实身份证后确认该驾驶人林某(17岁)属于未成年人,进一步询问得知,林某私自拿取父亲放在家中的钥匙驾车出门。交警随后联系到其家长,告知该少年及其家人未成年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危害,并依法对林某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罚款1500元。

为什么未成年人不能驾驶摩托车、电动车、汽车?海南交警做出解答。

1、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 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 16周岁,未满18周岁考不了驾驶证是不允许驾驶机动车的。

2、由于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自控能力低,喜欢追求刺激,容易超速,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3、未成年人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且尚未受过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驾驶技能培训。违法驾驶机动车,对于其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都是一种极大的威胁。

4、16周岁以下属于无民事能力行为人,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责任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基本没有自己的收入来源,一旦过失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几乎不能承担民事责任,无法赔偿事故损失。

海南交警温馨提醒,希望广大家长加强对未成年人监管,暑假期间不要纵容未成年人违规出行,这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负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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