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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3·15|餐饮业“低消”多年屡禁不止 消费者只能哑巴吃黄连吗?

面对餐饮业多年屡禁不止、最近又有回潮的“最低消费”,消费者要敢于说“不”。

毕竟,早在2014年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就共同颁布《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而且,就算餐厅“提前告知最低消费”,也不能算是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因为“告知”行为本身就是不合法的。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否则规定内容无效。而商家要求消费者支付最低消费额,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的权利,这一规定也应是无效的。

因此,在遭遇“最低消费”时,消费者完全可以理直气壮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毕竟,“逐利”是商家的本性,面对不合理规定,一味忍让只会让商家得寸进尺。想要公平合理的消费环境,需要每一个敢于“较真”的你的坚持。

而对于商家来说,还是应该少些短视行为。的确,疫情三年,餐饮业遭受了重创,现在烟火气回归,迎来了大家的“报复性”消费,着急赚点的心情不难理解。但就算再着急赚钱,也不应抱着“宰肥羊”的心态来对待消费者。市场经济具有竞争性特征,商家只有讲诚信,把消费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才能真正取得好的经济效益。而且,强制规定“最低消费”,会不会造成浪费?在提倡光盘行动、厉行粮食节约的当下,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示范效应?

另外,在社交媒体高度发达的时代,再小的消费纠纷,也有可能被迅速放大,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每一次对消费者的伤害,实际都是对商家信誉、美誉度的透支。

步入2023年,快速复苏的春风吹向消费市场,让不少人对经济发展又有了信心。但我们也要看到,一些消费领域的不法行为也在让人在消费时提心吊胆。比如四川的“天价麻辣烫”事件、“天价话梅”事件、各种“价格刺客”事件,还有刚刚被通报的凑凑火锅短斤少两事件……疫情三年不易,一切也都在慢慢恢复之中,餐饮业不易,广大消费者也不易。一个更为守法合规,让人感觉公平放心的市场,有助于消费者信心的恢复。商家不妨将目光放长远,且经营且珍惜。谨记和气生财,切莫“杀鸡取卵”,吃相凶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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