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8月2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因销售不合格车用柴油,近日,文昌富利商贸有限公司潭牛富利加油站被罚没款88950.75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结果处理通知书》表明,2021年流通市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文昌富利商贸有限公司潭牛富利加油站(文昌市潭牛镇潭牛大道286号)销售的车用柴油0号产品,经检验,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结果显示,文昌富利商贸有限公司潭牛富利加油站存在销售不合格车用柴油的行为,不合格柴油销售货值金额82223.72元,违法所得6727.03元。

据悉,7月26日,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文昌富利商贸有限公司潭牛富利加油站停止违法销售行为,决定对文昌富利商贸有限公司潭牛富利加油站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727.03元、罚款82223.72元的行政处罚。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