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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上午,记者了解到白沙黎族自治县(以下简称白沙县)西部地区供水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便开工建设。近期,该项目建设单位白沙县水务事务中心被罚款433万元。

今年6月17日,白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依法依规查处白沙县西部地区供水工程项目的函》,立即联合白沙县水务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到现场开展核查,发现白沙县西部地区供水工程(一期)项目建设单位系白沙县水务事务中心,该项目属于施工建设状态。

调查结果表明,白沙县西部地区供水工程(一期)工程项目于2021年2月8日取得白沙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批复,总投资额43298.71万元,依据相关规定该项目应当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然而被调查时仍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手续当中,还未取得环评批复;白沙县西部地区供水工程(一期)工程项目未取得环评批复,于2020年9月28日开工建设。

据悉,白沙县水务事务中心系事业单位,存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未通过批复的情况下开工建设的环境违法行为。7月12日,白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白沙县水务事务中心作出罚款433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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