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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记者了解到文昌市第三中学违规收取学生胸卡工本费,今年8月,文昌市第三中学被罚没款23688元。

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实,文昌市第三中学对学校实施全封闭管理,为便于校警辨别走读生和住校生,要求学生进出校园必须佩戴学生胸卡。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文昌市第三中学向学生收取9元/张制作成本。2020年至2021年期间,文昌市第三中学总共收取1872人次,累计向学生收取胸卡工本费16848元。文昌市第三中学已主动将胸卡工本费退还给在校学生。由于760名学生已毕业离校,无法联系到学生退款,导致6840元胸卡工本费无法退款。

根据《海南省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琼府办〔2017〕12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琼教财〔2022〕16号)规定,首次为学生办理学生证、校徽、借书证、毕业证、校园卡、就餐卡等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中必须使用的证卡,不得收取证(卡)工本费。

据悉,文昌市第三中学违规收取学生胸卡工本费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政府定价行为。文昌市第三中学所收取的胸卡工本费16848元为多收价款,属于违法所得。8月1日,文昌市第三中学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6840元、罚款168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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